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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户外劳动者穿上“制度防霾服”

http://www.hebei.com.cn 2013-02-01 09:19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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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部通报,1月30日全国灰霾面积有所扩大,达到143万平方公里,8亿以上人口受到影响,这样的天气还要“霾”多久?中央气象台继续发布霾黄色和蓝色预警。1月31日,公安部出台全国性公共政策,明确重污染警察可以戴口罩。(2月1日河北青年报11、12版)

  随着雾霾席卷面积的日益扩张,我国已有三分之二人口深受其害,大多数人不得不减少外出次数。当许多人用“宅”来躲避严重污染时,那些必须坚守户外的劳动者,像建筑工人、快递员、环卫工人、交警、交通协管员等,由于职业的特殊性,依然坚守在户外的岗位上。

  因为长时间暴露户外,这部分人吸入危害气体要比普通人多得多,患病的概率大大增加。有专业人士曾做过一个统计,交警的鼻炎患病率达到40%,咽炎达23%,比普通人多三分之一甚至一半以上。按照我国目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警察不能佩戴口罩。但最近央视一份调查显示,98.5%的网友支持交警戴口罩执勤。在社会呼吁下,1月30日,济南市公安局决定在雾霾天气,一线交警试行佩戴口罩上岗执勤。接着,31日,公安部又出台全国性公共政策,明确重污染警察可戴口罩。

  而其他行业由于没有相应的制度性防“霾”服,依旧在严重污染的空气中工作。当下,对于雾霾天气下进行户外工作的劳动者,法律法规存在着不少真空地带。《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对于所有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有义务为他们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但对雾霾天气是否提供防护,存在着法律空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由于这些户外工作者接触雾霾,可能只短短几天的时间,尚不会导致职业病,那么,这种情况是否该发放相应岗位补贴,现行法律中没有可具操作的制度性安排。

  雾霾是一个大考场。相关部门要在这个大考场中,交上一份雾霾关怀的合格答卷。首先,要组织有关专家包括户外工作人员,来共同参与修改《劳动法》、《安全生产法》以及《职业病防治法》,要补充雾霾下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条款,制定出符合现实情况的相关行政法规,提交人大审议,并尽早实施;其次,要架构雾霾预警体系。要明确界定何谓雾霾,并设置相应等级,细化至到哪一级就需要停止户外作业,并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譬如,倘若空气污染指数超过指定值,户外作业人员统一配发防尘设施;最后,明确权责关系,引入问责机制。加大对用工企业以及监管者的责任追究,以增强制度的刚性。唯此,才能让户外劳动者,不至于痛并雾霾着。

关键词:雾霾,户外劳动者,制度防霾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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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燕赵都市报
责任编辑: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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