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的政绩广告也是一种污染
近日,浙江温州下属的瑞安市、苍南县因河道污染,当地环保局长相继被网友邀请下河游泳,引发关注。此种形势下,2月19日,浙江省温州市环保局在当地报纸刊发整版广告,盘点2012年度的七大成就,称温州去年获得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称号,遭到质疑。根据网友检索,该整版广告价格为14万元。(2月21日《京华时报》) 行政机关以“专题报道”等形式刊登政绩“广告”见的不少,乃至早些年江苏等地曾强令叫停,国家级媒体《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也曾向社会承诺,不再刊登行政的形象类广告;出于广而告之或者引导公序良俗的诉求,政府部门在新闻媒体刊登公益类广告也属常见。但是,政府部门在明确标明广告的版面上以自己的名义刊登政绩广告,实为罕见,并涉嫌违反了广告法中“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的广告准则。 据报道,全国每天约有1亿吨污水直接排入水体,七大水系中一半以上河段水质受到污染,90%以上的城市水域污染严重。最近更有消息称,全国90%地下水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60%污染严重,一场由网民掀起的向地下水污染“宣战”行动由此展开。这种背景下,想来各地的环保部门对自身的“成就”盘点都会相当低调,因为水质污染严重以及治污不力,环保部门的责任首当其冲。由此看温州环保局的整版政绩广告,实在是粗鄙不堪。 更何况,温州下属的瑞安市、苍南县因河道污染,网友相继向当地的环保局长隔空喊话,诚邀其下河游泳,悬赏金额提高到了30万元。金杯银杯不如口碑,政绩广告做得再高蹈,也无以解释纳税人自掏腰包设擂叫板的智慧与无奈。网友们普遍认为,温州市环保局的整版广告是对近日网络质疑的一种回应,宣扬其工作成绩。果真如此的话,当地环保部门无异于错上加错,面对喊话叫板式的质疑,还可以生活垃圾污染来打太极;而彩纸黑字的政绩广告则摆明了涉嫌违法,河道污染问题姑且不究,政绩广告污染了法制环境又如何抵赖? 环保部门为自己做形象广告,有很多路径可寻。譬如,环保局长要么下河游一次泳———广州市长每年都要跟市民一起横渡珠江,这本身就是治污广告;要么给治污自设时限,达不到标准引咎辞职。这种与民众同呼吸共担当的行政形象,是多少个广告版面都赚不来的。再如,对污染和治污问题接受人大质询,厘清功过几何、症结在何处,这也是行政形象的一种自我修复。 遗憾的是,温州市环保局选择了用粗鄙的手法去遮丑,结果是错上加错、丑上加丑。一些行政部门习惯于用正面宣传去稀释网络质疑和民众监督,这跟掩耳盗铃没什么区别。关键是,“鸵鸟战术”虽能掩盖住某种监督危险,却往往要露出新丑来。现在,我们不仅要追问温州市环保局能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公开做政绩广告,还要追问广告费的支出来源于何处?纳税人的钱是用来建设“美丽中国”的,而不是要建设“美丽环保局”。(燕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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