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五条”还需给力的配套性细则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日主持召开本届政府最后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提出五项政策,被舆论称为“国五条”:一是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二是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三是增加普通商品房及用地供应;四是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五是加强市场监管。(2月21日河北青年报10版) 在市场传言调控政策即将收紧的紧张气氛中,“国五条”果然出台了。尽管“国五条”与市场传言的政策有很大出入,但也会给发烧的楼市以迎头痛击。不过,“国五条”能否扭转涨价预期,是舆论热议也是市场最为关心的一个问题。 坦率地说,“国五条”发出了调控从严的信号,积极意义毋庸置疑,但只凭“国五条”政策内容难以真正改变涨价预期。因为“国五条”只是指导性政策,惟有再出台配套性操作细则,才能对市场涨价预期有一定干预。根据以往经验,不但相关部委会根据各自职责出台配套办法,而且地方政府也会出台地方X条。 问题是,各种配套政策何时出台,是否给力?这里的“给力”包含几层意思:一是政策越具体越好,即量化各项标准,落实责任人;二是政策应切实与官员考核、问责挂钩;三是根据各地突出问题,可适当突破“国五条”规定。 尽管“国五条”已明确量化了一些标准,如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原则上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但有待明确的标准还很多,比如限购,哪些城市需限购,限购范围如何确定,如何监督购房资格审查等,都应全国统一并公开。 “国五条”再度提出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虽符合公众期待,但在什么情况下问责官员,如何来问责官员,还需要尽快明确。比如说,房价控制目标没有实现,究竟是简单约谈、公开批评还是降职、免职? 尤其是,升温过快的一二线楼市,不妨突破“国五条”规定。譬如,“国五条”只是明确“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但在一二线城市,不仅新建商品住房价格上涨较快,二手房价格、租金价格上涨更快,这些都应纳入控制目标。 另外,还需要特别指出几点:一是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需进一步明确。实践证明,房价问题实际也是货币问题,如货币工具不能合理使用,调控目标难以实现。二是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扩大的时间表、具体城市应早日明确,以限期实施。三是扭转市场涨价预期的关键,在于改变地方政府、开发商和投资者思维,应对不同对象对症下药。 一言以蔽之,“国五条”必须要有配套细则,而配套细则需要吸收民意民智,如此,才有望扭转市场涨价预期。-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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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五条,温家宝,房地产,市场调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