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燃气涨价让谁尴尬了
4月1日起,长春燃气价格上调。其中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由2元上调到2.8元;煤气价格由每立方米1.5元涨至2元。 此次长春燃气价格大涨,很容易让人联想起前不久发改委对燃气涨价的辟谣。彼时,发改委言之凿凿,斥涨价传闻为“无稽之谈”。事实上,长春市燃气价格调整听证会早在2月25日就已召开,并通过了燃气上涨方案。因此,在程序正义的意义上,长春此番上调燃气价格,并不显得太突兀。涨价行动本身,在事实上构成与发改委权威的抵牾,应该说带有很大的巧合成分。 在长春燃气涨价引发的舆论场中,发改委被视为一个言而无信者,这样的诘责有些意气用事。燃气价格不像油价,成品油价格发改委一言九鼎,但燃气价格,尤其是终端价格,发改委并不具备全局性的决断力和影响力。因为目前,各地燃气价格的决策权与主导权,控制在地方政府手中,倘若某地涨价便直接指责发改委,无助于揭示事实真相。 此次长春燃气涨价事件背后的真问题,并不是什么发改委“言而无信”,而是燃气价格形成机制的落后。目前中国的燃气价格,基本上是各自为政,何时调整,怎么调整,皆由地方政府综合权衡决定。而价格听证会,意义当然不能抹杀,但民众对于价格的影响力十分有限。发改委作为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在地方性的燃气价格改革中,负有指导和约束责任,但无决断权和裁判权。怎样才能形成一套覆盖全国的、科学的,既能体现资源的稀缺性,又能照顾到民众感受的燃气价格形成机制是个有待解决的问题。-张若渔(高校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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