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会即日起每部电梯都得有监护人 发现隐患可举报
质监局工作人员与电梯相关负责人查验电梯是否合乎标准 昨日(3月28日),记者从石家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即日起,该局将在石市开展电梯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要求石家庄范围内的每部电梯都要有明确的“监护人”。 如发现在使用的电梯内张贴的检验标识超过有效期,可及时拨打12365进行举报。 电梯“监护人”12月底前确定 据悉,省会质监部门此次检查,将对辖区内电梯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梳理,按照《河北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明确每一部电梯的使用单位。今年12月底前,确保石市每部电梯都能明确其使用管理责任单位。对无法落实电梯使用单位的及时报当地政府和上级质监部门。 在此次检查的同时,还会突击检查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以及电梯轿厢内部是否张贴有效期内的检验合格标识、温馨提示,电梯求救电话是否通畅等情况。 发现“隐患”电梯可拨12365举报 质监部门此次还将按制造生产厂家对石家庄辖区内在使用的电梯进行全面的“户口统计”,摸查电梯是否已由该制造单位或其委托、授权的单位进行维保,维保合同的期限等内容。 若发现有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不按期维保、不按规定的项目维保,存在维保不及时、不到位等现象,不采用全市统一的维保记录等,质监部门将对违法违规行为按相关法规规定严肃处理。 对此,石家庄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及时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并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石家庄市电梯维保使用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进行处理。 为了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如发现在使用的电梯内张贴的检验标识已超过有效期,您可及时拨打12365进行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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