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猫伤人喂猫的有没责任?律师说偶尔喂不担责
4月5日,家住卓达小区的周女士被“驻扎”在小区内的流浪猫抓伤,因小区内爱心人士经常喂养流浪猫,受伤的周女士无奈之下向他们提出了索赔。 当日17时许,家住卓达小区的周女士刚进小区,便被两只相互追逐的流浪猫挡住去路,为了躲避它们,周女士加快步伐,想从旁边绕过去,不慎踢到了紧随其后的第三只猫。被踢的流浪猫受惊后,迅速向周女士扑过去,周女士用手去挡时被猫抓伤。“本想好好过个假期,没成想遇到了这种事。”周女士气愤地说,小区有流浪猫狗都是一些经常喂它们的居民惹来的,这些喂食流浪猫狗的居民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周女士的说法遭到了喂食流浪猫狗的居民的反对。“我亲眼看到猫扑到她身上,的确挺危险的。”昨日,该小区一名李姓老人告诉记者,流浪猫抓伤周女士时,他恰好在不远处晒太阳。他说,小区原本就有一些流浪猫、流浪狗,后来一些爱心人士经常把家里吃剩的饭菜拿来喂它们,“这些被遗弃的小动物的确可怜,为了让这些小生命活下来,我和很多热心人都曾喂过它们。周女士的确受到了伤害,但不应由爱心人士买单。” 对此,石家庄市为民律师事务所李淑红律师称,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有小区居民经常喂食并最终收养了流浪猫,收养人应承担一定责任。但该小区热心人偶尔投食的行为,并未形成事实上的收养,即对流浪猫没有管理责任,不应由他们赔偿。”(记者石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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