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飞机时托运行李损坏 两万元皮衣每公斤赔百元?
坐飞机最痛苦的是什么?人到了,行李隔天才到。坐飞机最最痛苦的是什么?人到了,行李丢了,得到的赔偿与行李的价值相去甚远。3月29日,乘客孙女士就遭遇了与这个吐槽段子类似的情况。当日,孙女士乘坐河北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航空”)的航班时,托运的行李遭到污损,其中包括一件价值2万多元的皮衣,然而河北航空的赔付标准只有每公斤100元,最多只能赔付孙女士3000元。 记者发现,近几年乘客行李遭损坏的事件坏屡屡发生,航空公司均是“论斤赔偿”,该赔付标准也确有据可查。不过有律师认为,每公斤100元的赔付标准比较滞后,有失公平。 乘客质疑 2万元皮衣只赔3000元? 3月29日,居住在深圳市的孙女士乘坐河北航空从深圳飞往石家庄的NS3268次航班,回辛集市老家探亲。航班抵达正定国际机场以后,孙女士取行李时发现,她的两个行李包上到处都是油污,散发着浓重的机油味。打开行李包一看,自己一件价值两万多元的皮衣上全是油污。 与孙女士乘坐同次航班的几名乘客也纷纷发现行李上沾满油污,大家找到河北航空讨说法。河北航空解释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是一家公司托运的润滑油发生了破裂,但孙女士等人行李的损失,只能按照每公斤100元的赔偿标准行赔付。 孙女士说,因为她的行李比较贵重,河北航空给了最高3000元的赔偿。对于这样的赔偿标准,孙女士表示了强烈不满,她说仅自己的旅行包就价值4000多元。 航空公司 “论斤赔偿”符合行业规定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了河北航空公司地勤部。该部的张经理称,此次一共有6名乘客的行李遭到油污,是因为该次航班上托运的一家公司的变压器润滑油出现破裂导致漏油。飞机托运该货物也是符合规定的,至于为何发生破裂、是否包装有不妥的地方他不是很清楚,需要咨询其他部门。 对于孙女士对赔付标准的质疑,张经理解释这是依据民航总局的规定进行的,国内各家航空公司都是按照该标准来赔付。张经理坦言,目前的赔付标准的确有时候不能让乘客满意,但该公司也只能按照民航总局的规定来办事。对于孙女士的情况,他称该公司已经与货物所属的公司进行了联系,希望通过货物公司对其再进行一定的补偿,将孙女士的损失降到最低。 随后,记者也联系了河北航空的市场部以及政工部,希望了解此次事件的更多信息,但市场部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政工部的工作人员则回应负责人不在,未接受采访。 记者调查 多家航空公司执行该标准 昨日记者拨打了几家航空公司的客服电话,客服人员均表示,如托运货物发生意外,只能按照现行规定赔偿,但乘客可以对价值高的行李办理价值声明。 记者查询发现,近几年乘客行李在托运中发生损坏的事件屡屡发生,各家航空公司的赔付标准大多是每公斤百元,乘客与航空公司时常因此发生纠纷。2012年10月12日,一名乘客带着30件古董去合肥参加鉴宝活动,结果在飞机落地时发现托运的“宝贝”有8件严重损毁,找到飞机所属的东航公司讨要说法,也是得到了“只能按1公斤100元的标准赔偿”的答复。 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中国民用航空局及部分省市消协发布的《2011年航空服务消费者调查报告》显示,21.2%的被调查者有过行李丢失或损毁的经历,其中只有17.7%得到赔偿。获赔者中,43.6%对赔偿结果不满意。多数乘客对于赔偿结果不满意的原因主要是论斤赔偿的标准。 记者了解到,根据2006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规定:对乘客托运的行李和对运输的货物的赔偿责任限额,为每公斤人民币100元。 律师观点 每公斤百元赔偿有失公平 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律师栾鸾认为,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并非法律法规,缺乏法律效力,应当只对其下属单位有约束力,对乘客没有法律效力。航空公司损坏了乘客价值较大的物品,若硬性按照此项规定进行赔偿,无法显示公平性,因此乘客有权要求航空公司不按照此标准而按照实际的损害程度进行赔偿。若与航空公司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乘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航空公司赔偿自己的损失。 记者发现,对于航空公司每公斤百元的赔付标准,不少律师、专家均提出质疑。“不管是丢失还是损毁,都按照统一标准赔付,确实不公平。”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副主任皮小林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 观点延伸 相关规定滞后需要修改 栾鸾告诉记者,除正常办理托运业务外,按照规定,乘客还可以通过声明价值和购买商业保险的方式,对贵重物品进行保护。不过即使办理声明,最高的赔付价格也不过8000元,一些乘客上万元乃至数万元的损失依然无法弥补。 栾鸾认为,造成乘客与航空公司纠纷不断的原因主要还是相应法规滞后,过去的条款沿用至今肯定已不符合现在的实际情况,理应得到修改。 北京市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张起淮也曾指出,1996年制定的赔偿标准,符合当时国情和经济水平。2006年虽然提高至每公斤100元,但是经过16年的市场经济发展,物价早已翻了很多倍,再继续使用,对消费者来说显然不公平合理,应该被视为是“霸王条款”。现行民航法对于司法实践、实际操作都没有太多理论指导意义,急需大修。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权责任法、物权法、刑法等与民航法相关的法律,相继出台、修订或进入修改程序,民航法大修的条件已相对成熟。 特别提醒 贵重行李最好随身携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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